第三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发布者:林其钊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12

第三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标委会的工作需要,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标委会)将组建专家委员会,全称为: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为规范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国内燃烧节能净化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标委会标准制修订水平,促进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燃烧节能净化以及标准化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各相关学科专家的优势,在标准制修订过程、标准化科研、标准体系制定、确定标准制修订的重点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推动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协调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和专家委员会的设置、发布、撤并,负责专家委员会成员证书管理,以及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填写“专家信息表”根据个专家业务专长建立专家库,作为进行某一行业标准立项、标准审定、技术咨询等工作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领域发展动态,向标委会提供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标委会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标准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参与标委会标准项目立项评估,标准内容、质量的审查。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20~30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标委会、专家委员会民主产生。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在国内外本专业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适宜,热爱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事业。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标委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标委会归口的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优先获取标委会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向标委会提供燃烧节能净化领域标准化相关信息,提出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制修订方向等建议。
....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成员与同届标委会委员任期相同。
....第十三条..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第十四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江苏宜兴)


附件: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委员会.pdf